有機產品認證中易出現的問題
發布于:2019-8-16 點擊:197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要求無農殘檢出的有機產品日益受到廣大消費者的青睞,有機產品認證也隨之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為保護消費者利益,維護有機產品認證市場秩序,切實加強對有機產品認證活動的規范管理,新版《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已于2014年4月1日正式實施并有效運行至今;與此同時,為了解決當前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著力建立最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制度,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2015年10月1日,堪稱“史上最嚴”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正式頒布實施。新《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以及《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的專管專治,為解決食品安全事件頻發、有機市場混亂等一系列問題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認證企業有機理念薄弱,企業人員對標準理解不足
有機生產是有機農業的一部分,是維護和促進生態系統、環境質量修復、改善,保護自然資源的一種生產方式,而部分企業從事有機生產僅是為了獲得價高利厚的有機產品,并非是因“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天人合一”的有機理念而從事有機生產。此外,部分認證企業尤其是初次申報的企業人員對于有機產品國家標準明確規定了有機產品的各項要求,包括產地環境的選擇、生產投入品的要求、轉換期規定、土肥管理、病蟲草害的防治、收獲、運輸、加工到產品的銷售,涉及生產、加工各環節的方方面面,而部分企業人員對于有機生產的理解僅停留在“生產過程中不使用農藥、化肥”這一種植環節的基本要求。
在認證過程中普遍發現,雖然大多數企業均能按標準要求完成各環節生產、加工記錄,亦能夠通過可追溯審查,但是記錄簡單、集中,未能體現各企業生產的特點,所有記錄均是為了通過認證而被動記錄,并非是為了企業管理的有效性、產品質量的保障性以及投入產出的規范性而主動完成的生產記錄全程可追溯。
有機產品生產技術研究滯后,認證企業缺乏技術保障
由于我國農業長期采用粗放型增長方式,使用農藥、化肥已成為我國常規農業中慣用的生產技術,而多年的農藥、化肥積累,使作物的病、蟲、草害均獲得了一定的抗藥能力,且土壤板結、硬化,耕地持續生產能力下降甚至喪失。有機生產旨在修復、改善環境質量,嚴禁使用一切化學來源的生產投入品,但作物生長需要土壤的肥力保障,需要相應的藥劑來預防、治療作物病蟲害,這就要求有機產品生產企業一方面要符合有機產品國家標準的硬性要求,另一方面也要滿足作物的生長需求。然而,我國自1993年開展有機生產事業至今20余年,有機產品的生產技術仍未得到實質性的突破,目前有機種植過程,在土壤培肥方面,絕大多數企業依靠投入生物有機肥、自制農家肥、沼液沼渣、豆餅肥、菜籽餅等肥料來提高土壤的肥力;在病蟲害防治方面,使用最多、最廣泛的生物藥劑便是石硫合劑、除蟲菊素、波爾多液等常見的有機生產投入品。有機生產中允許使用的生物藥劑,僅能做到病蟲害的預防作用,無法徹底根治已經發生的病蟲害;有機肥雖能滿足作物的基礎肥力需求,但由于N、P、K的含量較低,在作物快速生長期并未能有效滿足作物的生長需求。因此,單純的依靠現有的有機生產投入品并不能滿足有機作物的健康需求,實用、健全的有機產品生產配套技術,環保、有效的有機生產投入品的研發,已是有機產品認證企業生產的迫切需求。